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9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聚能电采暖设备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93330020104
项目联系人:吴红亮、楚胜男
项目联系电话:0335-3608511
采购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行政中心B座6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0335-5136395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356号中房大厦4楼402房间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3608511
预算金额:155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0月2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0-0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0-1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356号中房大厦4楼402房间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356号中房大厦4楼408房间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设备生产或销售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文字描述); 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企业单位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不允许投标; 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不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证明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A4纸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A4纸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报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信用记录的查询页面截图(A4纸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采购数量:6300(暂估)
技术要求:本项目所采购的聚能电暖器最大功率分为0.5KW,调节范围为0-0.5KW。采购人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需无毒无害。
备注:
2017年12月5日
电话:400-836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