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罐区安全控制及消防隐患治理已由石家庄炼化分公司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罐区安全控制及消防隐患治理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炼[2018]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罐区安全控制及消防隐患治理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罐区安全控制及消防隐患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2.3建设规模:/
2.4建设投资:3430.16万元。
2.5计划工期:260天(自工程开工日期始至交工验收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所有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 一 个标段。
2.9其他:特别提醒:本项目施工受生产影响较大,需要按照生产计划进行施工,施工不连续,周期不确定性比较大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2015年1月1日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是合同复印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其他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2015年1月1日 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 2015年1月1日 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015年1月1日 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备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在提交项目合同时附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见复印件。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潜在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加盖公章)形式(或扫描件)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1)获取时间: 2018年 10月 8 日 08 时 30分至 2018 年 10 月 13 日 12 时 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 2018 年 10 月 13 日 12 时 00 分。
4.4投标人报名后需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石家庄市石炼路一号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2)确认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a.本招标公告(按复印件要求盖章)
b.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d.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石家庄石炼路1号研究所408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电话:0311-80860239/0311-8086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