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双辽市新立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双辽市新立乡刘家村路灯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双辽市新立乡刘家村路灯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SP2018091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7564344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双辽市新立乡人民政府
地址:双辽市
联系方式:武先生0434-75500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全女士13756434477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社区A座14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P201809150
根据双辽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双辽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80925]-0150号文件,双辽市新立乡人民政府就双辽市新立乡刘家村路灯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2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具备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方可参加投标。
1.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相应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1.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项目内容:
2.1建设内容:路灯安装,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2建设地点:双辽市新立乡刘家村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采购项目预算:财政性资金50万元。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参与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进行网上注册,于2018年9月30日到2018年10月11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必须使用投标人自己的身份下载(网站后台自动记录),否则投标无效]
4.2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界面点击“投标”按钮,否则投标无效;点击“投标”按钮后,开标时不参与投标的,取消其在1至2年内投标资格。
五、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3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四平宾馆三楼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广场西侧)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9000元整。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九、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辽市新立乡人民政府
地 址:双辽市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0434-7550005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社区A座1406室
联 系 人:全女士
联系电话: 13756434477
开户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帐号:0710729011015200007405
监管部门:双辽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0434-7223551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