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淝江河耒阳市二期治理工程、敖山河耒阳市二期治理工程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水规计[2017]18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方案》中已确定项目名录投资规模,必需的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耒阳市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测量、设计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淝江河耒阳市二期治理工程、敖山河耒阳市二期治理工程勘察测量设计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耒阳市;
2.3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 勘察设计周期:根据招标人对项目的进度要求按时完成任务;
2.5 设计招标范围: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淝江河耒阳市二期治理工程、敖山河耒阳市二期治理工程勘察、测量和设计,该治理项目主要涉及淝江河K0+000-K7+658、敖山河K12+000-K22+000,总治理长度10.9KM,总投资约3887万元;
2.6 招标内容:完成招标项目的勘测、设计工作,以及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期间的技术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在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2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勘察测量(综合类或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或含河道整治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3 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格的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财务未处于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4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5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6 近3年(2015年9月至今)内至少已完成一个中型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设计业绩。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与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8年 9 月 26 日9时~2018年 9 月 30 日17时止(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lba.hnsggzy.com)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89719095)。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开标时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招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相关建设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耒阳市水利局,监督电话:13707473835 (蔡先生)。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耒阳市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湖南省耒阳市
联 系 人: 谢先生
电 话: 15084895236
电 子 邮 件: 49217237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金丰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370号水利水电施工管理局111房
联 系 人: 朱女士
电 话: 0731—89719095
电 子 邮 件:jinfengyuan1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