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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人民检察院技侦楼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26 16:35:26    点击数:0

陕西昊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丹凤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丹凤县人民检察院技侦楼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丹凤县人民检察院技侦楼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H-18-(40)
  三、采购人名称: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丹凤县
联系方式:0914-332239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昊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商州区金源二路中段
联系方式:0914-238555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共需有机房乘客电梯2部;招标范围为电梯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2.项目性质:政府投资 

3.项目预算:690000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与服务的供应商。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制造商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要求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并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应资质证件,代理企业营业执照、项目专项授权书。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证或特种设备作业许可证。

(5)投标人三年内在商洛市完成一个以上的类似项目。
  七、供应商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 27 日09:00至2018年10月 8 日17:00 (节假日除外)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报名地点:商州区金源二路中段
(3)报名需提供的证件:1、单位介绍信、被委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10 月 18 日15时0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  10月 18 日15时00分
3.开标地点:陕西昊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商州区金源二路中段)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0914-3322394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陕西昊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商洛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商洛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2047781372
(保证金须从对公账户转入,在缴费时备注采购项目名称)

 

 

 

2018.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