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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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温凉河两岸部分滨河道路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8 16:10:15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费县温凉河两岸部分滨河道路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计划总投资约61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费县温凉河。

2.2项目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2.3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30日历天。

监理标段:随工程施工时间,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结束全过程监理。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费县温凉河两岸部分滨河道路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理标段:费县温凉河两岸部分滨河道路绿化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5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所含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第一标段:施工标段;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本工程规模类似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施工标段: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和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执业印章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项目经理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监理标段:拟派总监必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在监项目有三个及以上工程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4.1 时间:自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5日,每日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

4.2 地点:费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4.3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施工标段: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社保编码及带校验码的社保证明原件(2017年度至近期,需明细到个人)。

 (3)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管理班子成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提供资格证件、身份证、劳务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7年至近期,需明细到个人),证明原件留存,缴费记录网上可查或投标单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公司到人社局查询投标单位社保,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和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执业印章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项目经理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

(4)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二个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揽同类同规模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示网络查询截图、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文件缺一不可)等相关业绩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企业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原件留存)。

(6)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截图(外地投标企业采用本条)

(7)投标申请人的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络报名回执单。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办理招标投标监管系统企业诚信库认证。并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lyztb/default.aspx)进行网上报名。

监理标段:

(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社保编码及带校验码的社保证明原件(2017年度至近期,需明细到个人)。

 (4)拟派总监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中标后押证,报名后不得更换)、职称证书、劳务合同、具有社保编码及带校验码的社保证明原件(2017年度至近期,需明细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5)企业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原件留存)。

(6)通过山东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截图(外地投标企业采用本条)

(7)投标申请人的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络报名回执单。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办理招标投标监管系统企业诚信库认证。并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lyztb/default.aspx)进行网上报名。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胶装成册(均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费县温凉河两岸部分滨河道路绿化工程  施工  /  监理  项目报名资料”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报名资料。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壹万贰仟元整;第二标段:壹佰贰拾元整;投标企业在2018年10月11日11:00时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支票,并注明项目名称(费县温凉河两岸部分滨河道路绿化工程  施工  /  监理  项目)。逾期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联系电话:0539—508085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2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8、招标代理费的收取
    本工程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约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交纳。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杨主任

电   话:0539-5011688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葛工  

  联系电话:15725296377

  邮    箱:lyhygs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