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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委党校整体修缮工程(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03 16:44:34    点击数: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委党校整体修缮工程已由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足发改投[2018]10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党校,资金来源为 区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党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足区委党校整体修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大足区委党校整体修缮工程(第二次)

2.2工程地点:大足区棠香街道先锋路77号

2.3工程规模:  装修工程包括党校内部功能用房布局及装修2796平方米,教学楼及报告厅外立面改造约7200平方米,厕所改造175平方米,校园相关场地绿化、教学楼加装电梯等。

2.4招标范围:本次只对本项目的大楼的装饰、消防、监控、暖通工程、电梯加装及建筑幕墙施工等进行招标,包括本次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3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92511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南环二路商务中心一楼)。

5.3 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无论关注或下载与否,一律视为全部知晓。

5.4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 和《重庆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党校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大足区棠香街道先锋路77号              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龙湖时代天街

联系人:    蒋先生                            联系人:      曹先生                    

电话:     023-43728155                       电话:     1343601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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