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小型项目工程设计与服务(框架)招标人为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小型项目工程设计与服务(框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招标项目名称及类别: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小型项目工程设计与服务(框架)。 2.2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包含泉州市丰泽区福炼大厦及配套辅助设施、泉州市泉港区生活区文化宫、游泳池、炼油厂原中学、福瑞宾馆等属于福建炼化资产的区域。 2.3 建设规模:福建炼化公司2018-2020年度费用性检维修项目、改造更新项目、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和咨询服务,框架协议内单项合同额低于200万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招标范围: 福建炼化公司2018-2020年度费用性检维修项目、改造更新项目、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和咨询服务,框架协议内单项合同额低于200万元,项目的实际委托还要受限于合同金额。对小型项目采用一次性委托但要求按2个里程碑工作开展设计(即提供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与服务)相关工作,按里程碑工作收取相关费用。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项目前期咨询、方案设计、工程核算、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技术支持:设计人应接受发包人在项目前期的工作咨询,为发包人取得项目行政许可证提供全方位支持; (2)设计人应对环境评价、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评价审查(如有)进行技术支持; (3)设计审查:设计人负责设计文件的编制,参与设计审查,进行问题澄清,并对专家审查意见进行回复与处理(如答复审查意见和修改设计文件、调整设计概算等)。 (4)采购支持:对发包人采购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提供必要采购文件、数据表等。参与技术交流、技术谈判、标书编制(技术部分)、技术评标或供应商资质考察、审阅并签字确认相关的“技术协议”等。 (5)施工支持:设计人应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施工有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如设计交底、因现场情况与施工需要的图纸修改、材料代用、及对项目实施的监理要求等)。 2.6委托有效期:有效期为2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单个项目的具体工期(含设计周期、设计工作服务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设计工作服务期:自设计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完成全部设计及服务工作止。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5年6月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炼油化工或建筑类项目工程设计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①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化工专业类或建筑专业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②2015年6月以来(以项目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炼油化工或建筑类项目工程设计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项目设计负责人: ①持有化工专业或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的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报名成功后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8年8月10日至 2018 年8月15日(工作日,每天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 (2)购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新华东路9号中石化工程部南京项目管理中心楼717室。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 购买人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增值税开票信息(加盖公章)。 (6)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 5.1招标人要求申请人在投标阶段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 3万元 。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1递交时间: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2018年 9月4日 08 时00分至 2018年 9月4 日 09 时 00 分 6.2截止时间:2018 年9月4日 09 时00分。 6.3递交地点: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线上递交;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沿河南路109号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招标分部4楼。 6.3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9月4日 9 时 00 分。 7.1开标时间:2018 年9月4日 9 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4楼开标室。 7.3开标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沿河南路109号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招标分部4楼。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名称: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吉路福炼大厦; 邮编:362000; 联系人:林伟鹏; 电话:0595-27355265; 电子邮箱:linwp.fjlh@sinopec.com。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沿河南路109号; 邮编:730060; 联系人:刘琰; 电话:13952044668; 电子邮箱:lyan@sinopec.com。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sinopec.com)发布。 根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需要登陆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及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无法进行评审。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入库后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后请及时在交易系统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请在发售日期截止时间前下载)。登录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 因本项目采用在线开标,开标前需要录入相关信息,建议投标人提前60分到达,因投标人延误导致开标前无法进行系统确认,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本项目采用电子全流程招标,投标人需用中石化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软件,制作投标文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前,请投标人提前做好企业CA申领。开标时需自行携带电脑,自备无线网络、企业CA参与投标,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13.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 2018 年9月 4日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5.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开标
8.其它
9.招标人
10.招标代理机构
2017年12月5日
电话:400-836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