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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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庙前镇长春村一、三、五、六组通村公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12 16:19:54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当阳市庙前镇长春村一、三、五、六组通村公路硬化工程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2018]19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公路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当阳市庙前镇长春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当阳市庙前镇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当阳市庙前镇长春村一、三、五、六组通村公路硬化工程位于当阳市庙前镇,其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土路肩、水泥混凝土路面、混凝土涵管、道路警示牌工程。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881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5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7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 拟派本工程项目总工须具备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安全生产工程师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7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 ina.gov.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 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3.8投标人须在投标前到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查询时,应当申明查询事由,列明被查询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将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原件彩色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日前 2 年内不存在行贿记录;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713830分至201872217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82900分。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厅(当阳市环城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未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达,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当阳市环城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不需提供公证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dangyang.gov.cn)、当阳市人民政府网(www.hbdy.gov.cn)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庙前镇长春村民委员会

  址:当阳市庙前镇长春村

联系人:曹光义

  话:1387262790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东住邦科技园112单元7

联系人:陈孟媛

  话:188717633751387269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