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余江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集中供水工程项目已由鹰发改农字【2017】3号文、鹰发改农字【2017】4号文、鹰发改农字【2017】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余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部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一标段:余江县潢溪镇境内;
二标段:余江县马荃镇、洪湖乡境内
2.2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一标段金额约266.7万元;
二标段金额约271.6万元。
2.3 计划工期1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8月1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31日。
2.4 标段划分:划分为二个施工标。
2.5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6日起至2018年7月26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递交(或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7日09时30分,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贰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贰级建造师参与投标。
7.2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各投标人中标原则: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公示期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7.6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7投标人中标后应响应鹰办发[2014]2号文《鹰潭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
7.8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鹰府办发【2017】22号文执行。
7.9各投标人可就上述2个标段中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现场按照一标段到二标段的顺序开标和评标,投标人若在一标段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序资格,将不再进入二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排序人,但其仍作为有效投标人参与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江西省招标投标网。
9.评标办法:赣水建管字【2017】108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余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余江县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70188988 监督部门:余江县水招办 0701-5881399 余江县检察院 0701-5891663 招标代理: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鹰潭市高新区清怡院7栋(鹰潭分公司)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186701398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