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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中科炼化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东兴惰性气体发生器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6 09:36:55    点击数:0

 

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宁波工程0689-P0032-0030-惰性气体发生器-chenbj所需惰性气体发生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725-2101-8303-B1

    2.项目内容:宁波工程0689-P0032-0030-惰性气体发生器-chenbj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热风炉/11t/a Φ2700×9603×16 Q235B

1.00

包1-惰性气体发生器

2

热风炉/11t/a Φ2700×9603×16 Q235B

1.00

包1-惰性气体发生器

3

热风炉/11t/a Φ2700×9603×16 Q235B

1.00

包1-惰性气体发生器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1月25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科炼化一体化项目施工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⒍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供货商; 2.⒎ 投标人注册资金大于等于15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额外币(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7)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三年至少有一年利润率大于0%; 3.⒏ 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查看复印件); 4.⒐ 本批物资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5.⒑ 对招标技术文件如有偏差,投标人须要在偏差表中逐一列出,并标明是“正”或“负”偏差,如偏差表中未列出偏差,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技术文件无偏差,完全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招标人不接受“负”偏差,如投标人提出“负”偏差,否决投标; 6.⒒ 付款方式:电汇或承兑汇票,预付款20%(提供等额的银行预付款保函和财务收据),进度款20%(提供财务收据),到货验收合格支付40%,考核款10%,质保金10%,详见合同付款方式; 7.⒓ 质保期:本设备的质保期为自办理交工验收手续之日算起24个月(如在商务偏差表中未说明,视为投标人满足此条要求,质保期条款以此条为准); 8.⒔ 投标人供货范围(包含分包商清单)和工作范围须要满足招标技术文件(如在偏差表中未说明,视为投标人满足此条要求); 9.⒕ 交货期:本设备的交货期为2019年1月25日货到项目施工现场; 10.⒈ 2.1. 卖方必须能够证明所提供的设备在与本项目相近的介质条件和处理能力下,至少在4套煤气化装置中已连续运行12个月以上的业绩。卖方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可以证明相关业绩材料(合同复印件和技术协议复印件,如果合同设备参数不全需要同时提供能证明业绩技术协议)。不得使用样机或试制产品; 11.⒉ 2.2.卖方必须具有至少连续5年以上制造过类似设备的经验(提供近5年内类似设备业绩表); 12.⒊ 6.2.5惰性气体发生器(A141-F-1101-I~III)安装在磨煤框架内,为立式顶烧圆筒炉,炉体顶部为燃烧器,上部为循环惰性气体入口,下部为混合惰性气体出口。每台炉子配一 套燃烧器,燃烧器带有长明灯、电点火器及火焰监测。受炉体结构的限制,要求燃烧器具有调节比大、火焰短、燃烧速度快等特点; 13.⒋ 6.2.7 惰性气体发生器系统采用 DCS 系统控制,燃料/温度调节、燃料/风配比、火检、 吹扫等控制均在 DCS 实现; 14.⒌ 6.3.2.7 卖方需要设置长明灯,燃料为天然气 NG 或者是燃料气 FG,长明灯烧嘴能适应两种燃料; 15.⒍ 招标技术文件中加注三角符号(“△”)条款为重要条款,应严格遵守,不建议有负面的偏差。任何负面的偏差都会反映在评标意见中,并对投标有较大的负面影响。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 4 项(不包括4 项)时,将导致报价无效。未加注星号(“★”)或三角符号(“△”)条款为普通条款,每项偏离也会反映在评标意见中,并对投标有负面的影响;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7月5日8:00时至2018年7月1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6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6日09:00时。

       开标地点: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8年07月26日09:00时前与王林(电话若未接通,请发邮件)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赵国昊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请投标人注意:(1)招标设备的清单以招标技术文件和附件:“0689-A141-122-E-MR-001_1请购流程报表附件(招标设备清单)”为准;(2)质保期:本设备的质保期为自办理交工验收手续之日算起24个月,质保期条款以此条为准;(3)本设备的交货期为2019年1月25日货到项目施工现场。

    21.投标说明:1、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2、若本标为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名称含“(重招)”两字,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直接下载标书,系统会给投标人弹出重新招标不需支付标书费的提示。 3、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支付系统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等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 4、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请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 5、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首先认真阅读《CA版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如招标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至wzwanglin@sinopec.com。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王林(电话若未接通,请发邮件)

电 话:

0574-27668783

电 子 邮 件:

wzwanglin@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赵国昊

电 话:

0574-87974589

电 子 邮 件:

zhaogh.snec@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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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