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园厂房及设施建设项目(一期)1号地块工程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5 15:50:33
点击数:0次
1.招标条件: | | | |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园厂房及设施建设项目(一期)1号地块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情况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2.8.1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 )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2.8.2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2.8.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3.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 3.3.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 3.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3.5业绩要求:投标人企业近三年(2015年至今)承担过1个及其以上建安工程费在1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3.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壹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建专业)资格,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检合格),近三年(2015年至今)作为项目经理至少承担过1个建安工程费在1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3.7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质量、安全事故。未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 3.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9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具体按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件规定执行。 3.3.10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省外企业入滇开展建筑活动,不再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省外建筑业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即可。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7-05 09:14 至 2018-07-12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7-26 10: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7.联系方式: | | | |
0871-683284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