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天津市一级河道防汛路提升一期工程(海河干流部分)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农经[2018]383号批准建设,勘察设计所需资金来源为市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解决。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天津位于海河流域下游,境内共有一级行洪河道19条,长度1058.7km,这些河流分属海河流域的北三河(蓟运河、潮白河、北运河)系、永定河系、大清河系、海河干流、子牙河系和漳卫河系。这些河道不仅承担渲泄上游洪水入海的任务,而且也是天津市农田涝水的主要排涝出路。目前一级河道有763.6km的堤防未修建硬化防汛路面。为了便于防洪抢险和工程管理,需对天津市一级河道防汛路提升一期工程(海河干流部分)防汛路进行硬化或重建破损严重硬化路面。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一级河道防汛路提升一期工程(海河干流部分)勘察设计招标,共2个标段:
(1)标段名称:天津市一级河道防汛路提升一期工程(海河干流部分)勘察,合同编号:YJHDFXLTSHHGLKCSJ/HT-2018-01。工程内容包括对海河干流堤顶无硬化路面的防汛路进行路面硬化提升等。勘察内容为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2)标段名称:天津市一级河道防汛路提升一期工程(海河干流部分)设计,合同编号:YJHDFXLTSHHGLKCSJ/HT-2018-02。工程内容包括对海河干流堤顶无硬化路面的防汛路进行路面硬化提升等。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 计划勘察、设计周期
(1)计划勘察周期
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15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2)计划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30天内,完成本合同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合同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3.1 天津市一级河道防汛路提升一期工程(海河干流部分)勘察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五年(2013~2017)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天津市一级河道防汛路提升一期工程(海河干流部分)设计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工程设计资质或综合类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近五年(2013~2017)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按照《关于开展天津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更新工作的通知》(登录http://www.tsjj.com.cn,在“通知公告”栏中查询)要求完成平台注册、登记与审核后,于2018年7月9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勘察(和测绘)或(和)设计资质证书;
(3)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按《关于加强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登录http://www.tsjj.com.cn,在“通知公告”栏中查询)要求,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材料。
4.2.1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和测绘)或(和)设计资质证书原件、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2 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8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招标人将于2018年7月10日9时组织现场踏勘,集合地点: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号),投标人食宿自理、交通工具自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3日14时,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开标一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号
联 系 人:顾方
电 话:022-5879200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15022085207@163.com、zzz12.15.22.5@163.com
联 系 人:杨然然、张珍珍
电 话:022-23266688转8039、8160,15022085207、15510813359
传 真:022-23256937
发 布 日 期:2018年7月2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