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清溪镇中心校运动场建设工程--附属工程和清溪小学运动场地设施完善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15]525号、涪发改委发[2017]283号、渝发改地[2015]1107号、渝发改地[2015]15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中心小学校和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和三峡后续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中心小学校和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清溪镇安民路43号(清溪镇中心小学校内);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运动场建设工程--附属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是架空运动场建设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其建设规模为拟建建筑面积6642.51m2,共4层,檐高13.9m。运动场地设施完善工程建设内容为整治清溪小学外侧边坡,采用预应力桩锚挡土墙、锚杆挡土墙、重力式挡墙、抗滑桩挡墙、放坡支护和场平土石方工程;其建设规模为土岩质段最大高度14m,土质段最大高度8m,长度约110m。建安总投资约1075.45万元。
2.3 项目招标范围:运动场建设工程--附属工程的招标范围为主体工程及附属(市政)工程(校区人行道、消防车道、排水沟、室外楼梯、不锈钢栏杆、金属旗杆)等;运动场地设施完善工程的招标范围为场平及边坡土石方工程、设施完善工程(即挡墙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2.4 计划工期: 清溪小学运动场地设施完善工程180日历天;涪陵区清溪镇中心校运动场建设工程--附属工程30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2.5 项目分包情况: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7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及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涪陵区清溪镇安民路131号
联系人:况老师
电 话: 1389703488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中心小学校
地 址: 涪陵区清溪镇安民路43号
联系人: 陶老师
电 话: 1310112711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90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15123686309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