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北部片区)土地收储及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保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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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06 16: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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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JKMJK2018060075 | 招标项目名称 |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北部片区)土地收储及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保监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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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原公告标题 |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北部片区)土地收储及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保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北部片区)土地收储及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保监测服务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北部片区)土地收储及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保监测服务。 2.2 招标范围:(1)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深化、修正、报批和审批工作,编制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北部片区)土地收储及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分别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2)项目水保监测服务,完成项目的水保监测,编写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以及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定期向项目所在地水土保持监测管理机构报告监测成果,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交水土保持专项监测报告等最终成果报告;(3)具体项目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3 总投资:736909.030000万元 招标规模:150.000000万元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北部片区。 2.6 项目实施时间:水保方案编制工作周期:30个工作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并取得相关批复;水保监测工作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本项目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满足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2.7 标段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 质量要求:(1)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等现行标准、规范及行业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一次性通过评审取得水保批复。(2)严格按国家有关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等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监测工作,各项监测符合《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方案》(GB/T15773-2008)及其他现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最终成果报告须符合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相关要求,并在工程竣工验收中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的审查,并协助甲方进行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提供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所需相关报告及书面材料,并达到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及项目竣工验收的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信息查询。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2016】285号文规定。 3.3 其他:3.3.1 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证书等级为三星及其以上)及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证书。 3.3.3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1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类似业绩和至少1项水保监测服务类似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告为准。 3.3.4 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上岗证书》和《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证书》,且登记于本单位,中级或以上职称,近3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类似业绩和至少1项水保监测服务类似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告或业主证明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3.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未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提供相关查询证明材料)。 3.3.6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2017年财务尚未完成审计的投标单位,则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3.7 其他要求:中标后,中标人应按《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6-06 14:41 至 2018-06-12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7-02 10: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12号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招标联系人:郑工招标代理联系人:吴静、李兵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8163304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5316016监督部门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8163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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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类别 | 招标文件获取起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操作 |
JKMJK2018060075_1 |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北部片区)土地收储及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保监测服务 | 服务 | 2018-06-06 14:41 | 2018-06-12 23:59 | 2018-07-02 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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