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湘乡市东台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道路一期建设工程已由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湘乡发改投[201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乡市东台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道路一期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湘乡市东山新城大将南路延伸线终点到东台山森林公园门口。
2.3 建设规模:道路总长约170米,路幅宽22米(12米宽车行道及两侧各5米宽人行道),跨南干渠桥梁宽22米。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土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箱涵工程、桥梁工程等。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5.2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3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5.4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7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下载中心”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逾期不能下载,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答疑和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湘乡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56782393。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10.2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湘乡市东山办事处东山村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975268995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先生 刘女士
电 话: 0731-82159999(总公司) 0731-52608678(分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市政府二办旁恒晟湘江中心A栋6楼
分公司地址:湘乡市望春门办事处望春南路天禧名都2单元1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