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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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五一街道草桥社区服务用房及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30 15:17:31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五一街道草桥社区服务用房及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衡发改审【2017】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衡阳市石鼓区五一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鼓区五一街道草桥社区服务用房及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衡阳市石鼓区建设新村原112栋附近

  2.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60平方米,其中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96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一栋三层的社区服务用房及养老服务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

  2.4计划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万元,预备费用21万元,资金来源为石鼓区财政拨款。

  2.5工期要求:10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招标范围:建安工程(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规定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1 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 1 人】。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11月~2018年4月)社保证明,并提供社保查询网站及密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变更,须经招标人同意并报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均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招标人限接受报名时间在前的投标人。

  3.6、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以投标人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自公告当日起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7、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及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其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捌万元整(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18日下午17:00时。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账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本项目接受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根据《关于衡阳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实行网上预约场地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公告》规定)

  7.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图纸400元/套(招标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

  7.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

  7.4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从2018年5月29日~2018年6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7:00时止自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州大道蒸德大厦)二楼8号开标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9时0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32103。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石鼓区五一街道办事处

  地   址:衡阳市石鼓区五一街道办事处

      联系 人:孙主任

      联系方式:18607340033

  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

      联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734-8439857

  传    真:0734-8439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