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共伴生铀资源(独居石)综合利用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工[2017]8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共伴生铀资源(独居石)综合利用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郊珠晖区东阳渡镇中核二七二铀业公司现有厂区内
2.3 规模:建设一条处理独居石精矿、优熔渣的氯化稀土、铀产品的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投资约6000万元,由企业自筹解决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规定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共伴生铀资源(独居石)综合利用项目施工
2.8 标段划分:共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核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安装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即至少施工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未提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06月22日上午09: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06月05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自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均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6月22日09时 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7号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电话:0734-8857718。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本项目采用综合管理费和利润优惠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衡阳市郊珠晖区东阳渡镇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875799836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9号今朝大厦21楼
联 系 人:洪先生
电 话:13638448885
邮 箱:19064008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