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木经开区鑫源安置房绿化、景观工程经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松招[201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湖南森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松木经开区鑫源安置房绿化、景观工程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松木经开区内。
2.3 工程概况:该项目绿化面积约10000平方米,铺装面积约15000平方米,主要栽种乔木、金丝楠木154株,红叶石楠树293株,山茶、紫薇等灌木,总投资约600万元(具体以财政审核为准)。
2.4 工期要求:30天(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了园林绿化施工),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根据住建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号文)第四条规定,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可网上查询并提供官方网上打印页)。
根据住建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号文)第三条规定“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本项目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花卉园艺师1人、绿化工1人;拟任本次投标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近3个月(2018年1月至3月)的“五险一金”证明和网上查询打印件(“五险一金”包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同时提供相应的查询户名及查询密码,不提供的或者查询不了或者查询显示不是投标单位职工或者没按要求时间交纳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3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外企业应当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
3.4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未提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拟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人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根据《关于衡阳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实行网上预约场地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公告》规定,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办理好CA数字证书后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提供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从2018年5月29日至2018年 6月2日下午17:00时止。投标人从上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的招标文件和其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与纸质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也将通过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负责人须亲自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森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创业路1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栋9楼
联 系 人:华恒
电 话:0734-8202288、8272288、8266418
分 机 号:8955、8925、8915
传 真:0734-827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