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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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陆家新区中央公园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4 14:48:43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衡阳陆家新区中央公园项目经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衡高新发[2016]14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阳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衡阳陆家新区中央公园项目

  2.2建设地点:衡阳市高新区位于陆家新区,北侧为规划道路杨柳西路,西侧为规划蒸潭路,南侧为规划天台路,东侧为规划银燕路。

  2.3项目概况:陆家新区中央公园总用地面积约53986㎡,其中建筑占地面积2335㎡,园路及广场面积9005㎡,绿化面积36426㎡,水景面积6230㎡,主要包括入口广场区、环水活动区、科普体验区、展示交流区、休闲体验区等5个区域内景观设施及古树名木保护工程、高堆土、电力电信、给排水等工程(具体建筑面积以规划审定为准)。

  2.4投资额:建安投资约6837.44万元(具体以财政审定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7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2.8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

  2.9投资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价为投资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2.10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衡阳市行政辖区内最多不能超过两个(含两个)以上在监项目,衡阳市行政辖区外不能有在建项目;

  3.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不得有在建项目;

  3.5监理员应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且不得有在建项目;

  3.6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

  3.7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采取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根据《关于衡阳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实行网上预约场地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公告》规定,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办理好CA数字证书后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提供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从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28日下午17:00时止。投标人从上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的招标文件和其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与纸质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也将通过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4900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1号

  联 系人:伍先生

  代理机构(盖章):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栋9楼915室

  联 系人:华恒

  电    话:0734-8202288、8272288、8266418转分机号:8955、8925、8915

  传    真:0734-827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