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古溪街(高丰路-丹阳路)道路新建工程由娄底市娄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娄星发改【2017】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娄底市娄星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娄底市古溪街(高丰路-丹阳路)道路新建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娄星工业集中区。
2.3 标段划分:一个监理标段。
2.4 规 模:古溪街(高丰路-丹阳路)主道长约2710米,路幅宽30米,建安费用约4649万元。
2.5 监理服务期: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服务。(其中施工阶段工期1年,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 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
2.8投资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价为投资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2.9 监理服务范围:合同生效后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至保修期结束(具体服务期须配合施工,以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监理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信息报送(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除外)。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且在娄底市城区范围内同时担任不超过两个项目(含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娄底市城区范围内同时担任两个建设工程(含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本建设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5拟任总监代表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总监代表的注册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应含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不得有在监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注册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应含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不得有在监项目;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且不得有在监项目;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最近6个月(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7省外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17年5月18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整。
5.2交纳时间: 2018年 6 月 7 日17时(北京时间)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5.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5.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 5 月18日~2018年6 月7日17时止,自行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补充文件等)。
6.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6 月 8 日09时0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验相关原件并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娄星分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娄底市娄星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双科街389号
联系电话:0738-8350020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东贸街295号
联系电话:0738-8228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