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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启动区道路二期工程(坪上路北段、坪上路南段、坪上南路、塾塘路、叶家路、汉山路)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17 15:19:51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启动区道路二期工程(坪上路北段、坪上路南段、坪上南路、塾塘路、叶家路、汉山路)已由汨发改审[2015]15号、汨招办发[2018]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汨罗市普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启动区道路二期工程(坪上路北段、坪上路南段、坪上南路、塾塘路、叶家路、汉山路)

2.2建设地点:汨罗市产业园区弼时镇

2.3规模:项目主要建设为坪上路北段(王家园路-莲花路),红线宽60米,长度为354.16米;坪上路南段(塾塘路-大里塘路),红线宽60米,长度为415.22米;坪上南路(塾塘路-叶家路),红线宽20米,长度为627.384米;塾塘路(坪上路-县界),红线宽20米,长度为699.1米;叶家路(坪上南路-县界),红线宽16米,长度为815.48米;汉山路(弼时路-桃花路),红线宽20米,长度为995.865米。项目总投资约1.088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2.4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总工期720日历天,要求90日历天内完成汉山路东段、坪上路南段路基施工。横过西气东输管道施工须提供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文件要求保修。

2.7招标范围: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启动区道路二期工程(坪上路北段、坪上路南段、坪上南路、塾塘路、叶家路、汉山路)的路基土石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道预埋工程、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需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 2人,施工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2交纳时间:2018年6月6日12时前,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5.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  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 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730-8181828。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3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30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在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汨罗市罗城路109号)由本项目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签署付款方式承诺书:招标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代理机构传送的本项目电子版文档和纸质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①公告期内出具的有效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

②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③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如可以扫二维码则只需提供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的相关证件;

⑤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⑥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⑦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⑧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

以上的资料、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完整、有效且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否则,恕不受理。招标人将随时对以上资料、证件、证明进行核查,若招标人在核查时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相应报名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以上资料复印件按照顺序胶装二套留存代理公司。

6.2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7日14时30分整,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补偿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10.2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按照岳发改(2012)367号文件《关于印发〈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汨罗市普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宏伟  

联系电话:134676758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汨罗市罗城路109号

联系人:胡先生、彭女士           

电话:19973048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