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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铁山库区水资源保护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9 16:46:52    点击数:0

1. 招标条件

岳阳县铁山库区水资源保护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县发改【201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岳阳县铁山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岳阳县铁山库区水资源保护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岳阳县毛田镇和月田镇

2.3工程概况及规模:在毛田镇芭蕉村(原黄金村)、毛田镇英桥村、月田镇黄岸村建设4个集中安置点,配套供水、供电、排水、道路、三通一平及绿化等工程,新建联户型污水处理设施7个,散户型污水处理设施2000个,新建毛田镇、月田镇公墓山。计划总投资4531.71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决算财政审定为准)。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办理各种政府审批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经批复的初步设计、各专业设计资料(需求)、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项目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为准)。其中设计工期为2个月,施工工期为10个月。

2.6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保修承诺: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设计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为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

3.5、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环保工程或环境保护工程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至少配备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   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上述人员均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和在建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在施工期间到岗履职;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按不合格处理。

4.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投标人产生办法为合格入围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5.1请从2018年3月29日~2018年4月4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00-11:30分,下午14:30-17:30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单位社保登记证或单位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联合体企业参与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备查)、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件到我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代理公司留存,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00元)

6.2缴纳时间:2018年4月18日中午12时前(含)(北京时间),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6.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  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730-8181828。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14:30,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的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投标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予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公室。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县铁山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37074032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通海路营盘岭路003号(大桥社区居委会4楼)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730-861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