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阴县附山垸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项目已由岳发改审[2018]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经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湘阴府阅[2018]9号)同意,并经湘阴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复,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PC)总承包方式: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探、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阴县附山垸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项目
2.2、建设地点:湘阴县静河镇青湖村
2.3、建设规模:将需要转移的垃圾堆体转移至原垃圾场上部,垃圾堆体通过整形后需填埋场面积约为44240㎡。填埋场治理修复工程包括填挖方工程、垂直防渗工程、拦渣坝工程、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导气系统、监测井布设、封场及生态恢复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约6982.18万元。(详见初步设计);
2.4、工程造价:约6982.18万元(详见初步设计);
2.5、资金来源:自筹;
2.6、工期要求:本项目勘探、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期24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7、质量要求:
(1)《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GB 51220-2017);
(2)《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CJJ 150-2010);
(3)《生活垃圾填埋场稳定化场地利用技术要求》(GB/T25179-2010);
(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5)《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 18772-2008);
(6)《污染场地系列环境标准》(HJ 25.1-2014,HJ 25.2-2014,HJ 25.3-2014,HJ 25.4-2014);
(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2.8、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中有关规定及国家、行业相关规范;
2.9、招标范围:湘阴县附山垸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工程采用EPC模式,即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勘探、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土建施工、交付使用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部分:湘阴县附山垸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2)采购部分:按项目设计要求所需的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设备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施工部分: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土方平整、辗压;建筑、安装、设备调试至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等相关配套设施;
本项目为环保工程,通过治理修复使填埋场对环境的污染减少至最低。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将规划道路湘江北路下部垃圾及水塘内垃圾进行转运,需转运垃圾约为12.7万m3,转运至原垃圾堆场上部,且按照规范进行整形放坡。
在填埋场的较低处建设拦渣坝进行防护,拦渣坝总长506m,坝最大坝高为5m。
在填埋场四周建设垂直防渗体系,采用柔性垂直防渗屏障,长度840m,平均深度15m。
在填埋场场底设置水平收集管,通过顶管施工打入垃圾堆体下部,共设置DN400的钢筋混凝土花管730m,DN400的钢筋混凝土实体管105m。渗沥液收集主管DN600的钢筋混凝土实体管165m。
配套建设1套日处理垃圾渗滤液30t的一体化处理设备。
对垃圾堆体封场,封场面积44240m2,并在填埋场内设置垂直导气井37座。
对垃圾场修复后,面层覆盖草皮。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和项目管理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人员要求:
3.4.1、拟任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安全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且必须具备设计负责人1人。
3.4.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同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技术职称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
3.5、湖南省外设计或施工企业均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6、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技术职称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7、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参照国家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0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咨询电话:0730-8882193);
(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①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②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③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730-8181828。
5.2、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28日至2018年04月03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湘阴县交警大队对面二楼)办理报名事宜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6.2、报名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1、单位介绍信;2、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带二维码复印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8、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9、拟任项目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0、施工员、质量员的岗位证书;11、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设计负责人(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12、联合体协议。
注:湖南省外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入湘施工登记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项目部主要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交,则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6.3、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并留存每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一律不予接受,逾期不予办理。资料齐全发售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4月27日09时0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湘阴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工程中标后必须由中标单位自主建设,不得转包。
10.2、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人是否中标,都不给予投标费用补偿。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蒋万鹏 电话:13786008855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湘阴县交警大队对面天健大药房二楼
联系人:夏日 电话:1507407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