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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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山区君山垸水委会新河瓦湾段土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14 17:10:46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君山区君山垸水委会新河瓦湾段土地开发项目已由岳君发改【2015】144号文件批准建设,工程总投资约32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项目招标人为岳阳市君山区土地整理复垦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由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君山区君山垸水委会新河瓦湾段土地开发项目;

2.2 建设地点:岳阳市君山区垸水委会;

2.3 工程规模:项目区总面积为49.28公顷,建设规模49.28公顷;其中林地面积47.57公顷,占建设规模的96.53%;交通运输用地面积0.58公顷,占建设规模的1.19%;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13公顷,占建设规模的2.29%。本项目总投资约328万元;

2.4 工期要求:6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标TD/T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范围涉及君山垸水委会新河、瓦湾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在岳阳注册成立的公司或子公司,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君山本地企业,联合体由市内企业与君山本地企业(在岳阳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的公司或子公司)组成联合体,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还须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即最低配备为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证书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其它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由联合体双方成员合理安排;

3.4 拟任项目岗位人员均需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近6个月在本单位办理社保的证明。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关键岗位人员,否则中标无效;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件如经现场监督人员查验发现假证、克隆证等情况,将作以下处理:①没收该企业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②报省厅记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③限制该企业一定期限内在岳招投标活动;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须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君山本地企业(在岳阳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子公司)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程量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投标与中标有关的一切事物。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均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合格入围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4日中午12:00时前(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5.2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3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要求。

5.4 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电话:0730-8181828。

5.5 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牵头公司出具。

6、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3月14日-2018年3月20日,09时0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00分。(逾期不予办理,节假日休息)

6.2 报名地点: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市岳阳楼区求索东路448号君和小区)

6.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可提供复印件二维码进行扫描)、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上述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近6个月在本单位办理社保的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一经查实提供虚假资料,则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成功后,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一律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4 中标单位关健岗位人员必须按照岳发改(2012)367号文件《关于印发《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健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

6.5 本项目实行拟任注册建造师和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押证管理制度。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有关键岗位人员证件一律暂押招标代理公司,未中标投标人的证件在开标后退还,中标人的证件交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押证。

6.6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

6.7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9日14时3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详细信息详见当天电子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双方盖章且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参加投标,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君山区招标投标监督委员会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市君山区土地整理复垦中心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88730818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岳阳市岳阳楼区求索东路448号

联  系  人:丁小姐      联系电话:0730-2990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