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湘市桃矿供电改造工程EPC项目已由临发改招[2018]1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临湘市桃矿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湘市桃矿供电改造工程EPC项目
2.2建设地点:临湘市桃矿街道办事处
2.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对原桃矿范围内居民供电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新增箱变11座,高压环网性配电柜8面,敷设高低压电缆19.6KM,户表改造6560户。该项目总投资2594.3万元。(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工程概况所包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服务。
2.6工期要求: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期18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7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工程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2.7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及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明(处于有效期内);
3.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且在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并提供网上公示打印件)。
3.3设计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送电、变电)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3.4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和在建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在施工期间到岗履职;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按不合格报名人处理。
3.6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电气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入围业绩:投标人近5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内为有效)必须完成过1个项目投资金额2000万元以上工程业绩。入围业绩必须提供施工合同书、完工验收证明资料。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企业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设计负责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企业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9由于本项目地形复杂、施工条件困难、报名单位需与业主取得联系进行现场探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自行负责。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投标人产生办法为合格入围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1)、请从2018年02月05日~2018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8:00-11:30分,下午14:30-17:00止)(北京时间)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持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包括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单位社保登记证或单位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联合体企业参与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备查)、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件到我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代理公司留存,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为防止投标单位一证多用,请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将关键岗位人员(本项目共6人)的证件原件交代理公司留存,未中标的证件将于开标后当日退还。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3月7日12:00前(北京时间),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咨询电话:0730-8882193)
6.3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 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 )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4 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730-8181828。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3月08日下午15:00,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湘市招标投标办公室、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湘市桃矿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指挥部
联系人:侯次平 电话:13874031688
招标代理: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湘市长盛西路169号
联系人:夏威 电 话: 0730-372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