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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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胜利社区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16 17:11:01    点击数:0

 

项目名称 长沙市开福区胜利社区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A4301002019002308招标人 长沙市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
交易分类 房屋市政 所属管辖范围 开福区

 


 

  1. 招标条件

    长沙市开福区胜利社区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开发改发[2019]3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沙市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招标人为长沙市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胜利社区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胜利社区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对社区周边城市绿带进行游步整理、拓展居民活动空间。对栖凤路西侧原有社区公园进行提质改造,增加党建主体元素。项目总面积约为21500m2,其中新建面积约为8300m2,提质改造面积约为13200m2,本项目概算约为639.06万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设计和施工。设计招标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相关服务等;施工招标内容包括:园建、铺装、绿化、亮化、给排水和设施小品等,公园以党建引领下的城中村变迁为主题。(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

    2.5工 期:总工期 9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施工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施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范围需含园林绿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2、施工企业要求:施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范围需含园林绿化。

    3.3入围业绩

    3.3.1 投标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社区公园建设新建或市政类提质改造施工工程业绩入围工程业绩。施工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3.4.2投标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设计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社区公园建设新建或市政类提质改造工程设计入围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技术性审批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技术性审批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上的时间为准。

    3.5 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最低配备的要求规定,招标时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对本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进行资质等级管理认定的,须拟派贰级及以上园林绿化项目经理),且无在建工程。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4省外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5.5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6.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6.6其他要求: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7本项目不接受前期设计单位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9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不良诚信行为的依据,停止不诚信单位对开福区政府投资项目3个月的投标:

    (1)对招标项目缴纳了投标保证金,但未递交投标文件的;

    (2)授权委托人或法人缺席开标会议现场的;

    (3)一个年度内,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两次迟到或两次未带身份证原件的;  

    (4)其他不良诚信行为。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审采用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长住建发〔2018〕51 号)的综合评标法。其中设计部分(技术标)评审采用《工程建 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13〕23号令修改),施工部分评审采用关于修订印发《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长住建发[2019]41 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12月1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9  年12月20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投标人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0 年01月15日09:00时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相应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时)、投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5项内容)、计分(或加分)项目证明资料原件(如有)准时参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施工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aifu.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上发布。

    9. 招 标 人

    (1)招 标 人:长沙市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胜利村 

    联 系 人:盛女士

    电  话: 0731-84216857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友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奥克斯广场国际公寓B座15楼15052-15053

    联 系 人: 姚先生

    电  话: 0731-85828371 

    10.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开福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5828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