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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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25 17:12:14    点击数:0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衡阳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衡发改审[2019]111号,项目建设单位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建设内容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施工,项目总投资为5487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名称:衡阳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1.2.2  建设地点:衡阳县西渡镇豆陂村荷叶塘组

1.2.3  项目基本情况:衡阳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产污水处理规模40000t/d,处理标准为一级B标准。本次提标改造使用深度处理预留用地5248平方米,采用中间提升泵站+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处理工艺进行改造,工程完成后处理标准达到一组A标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中间提升泵房一座、混凝反应及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除磷混凝消毒加药间和碳源车间、除臭装置及自动控制系统等配套附属工程。本次提标改造招标金额约4764万元;

1.3 工期要求:12个月(即36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衡阳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包含衡阳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土方、绿化、道路、安装、建筑、装饰、自控系统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1.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规定保修;

2.7 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35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业绩。

2.7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衡阳网站查询为准)。

2.8  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11月 25 日~2019年11 月2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未按规定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售价5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4投标人应自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12170900分,地点为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9.其它

9.1投标人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9.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9.3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等法律允许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前缴纳,逾期则视为放弃本次中标,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

10.联系方式

人: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衡阳县西渡镇滨江西路8号

人:张晓平

联系电话:138756779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达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衡阳市高新区翠竹路科创智谷16楼1602室

人:胡先生  解女士

联系电话:0734-8124515   15607343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