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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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陶瓷谷城中村一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龙瓷路新建工程醴陵市陶瓷谷城中村一期配套基础设施-龙瓷路新建工程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25 17:06:56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醴陵市陶瓷谷城中村一期配套基础设施-龙瓷路新建工程已由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醴发改[2018]165号文,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醴陵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醴陵市陶瓷谷城中村一期配套基础设施-龙瓷路新建工程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道路设计全长448米,宽25米,三块板形式,车行道采用沥青砼路面(4cm细粒式+8cm中粒式),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采用透水混凝土路面。具体分幅为:4*3.25(机动车道)米+2*0.25米(路缘带)+0.5米(双黄线)+2*1.5米(机非分隔带)+2*2米(非机动车道)+2*2米(人行道)。建设内容还包括雨污排水、道路照明、交通工程、绿化种植以及土石方工程。道路设计面积11200㎡,经济指标1003元/㎡,(其中市政道路排水713元/㎡、土石方181元/㎡、交通标志路灯安装111元/㎡、园林绿化39元/㎡项目建安工程费约1236.44元

2.3 建设地点醴陵市国瓷街道石塅村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 11   26  日至2019 12     18  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公共资源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公告/答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1912 18   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2537192

10.联系方式

人:醴陵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址:醴陵市经济开发区A区

人:温先生

   话:0731-2757206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醴陵市左权路148号

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31-23658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