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电话:400-8365317
注册 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工程招标 > 招标公告
资阳大道东片区杨树城中村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杨树安置小区)房屋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20 17:02:16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阳大道东片区杨树城中村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杨树安置小区)房屋外立面装饰工程已由资阳区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益资发改招核[2019]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益阳市创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资阳大道东片区杨树城中村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杨树安置小区)房屋外立面装饰工程;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开区;

2.3 规    模:包括白色真石漆,灰蓝色真石漆300网格(浅),灰蓝色真石漆300网格(深),灰色面砖墙裙,3#装饰线条,1#装饰线条,2#装饰线条,外脚手架,垂直运输,工程造价约为669.58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79 号令、建设部 80 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根据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本招标项目各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最低配备要求为: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font-size: 16px" yes";="" roman";="" new="" "times="" 1.0000pt;="" roman";"="">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 文件中综合评估法 I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注册(网址: http://jyzx.yiyang.gov.cn),使用已注册的账号登录交易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对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 年1216 09:30 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9 1120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6.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距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QQ邮箱:276793989@qq.com)。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9121609  30 ,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 3 号楼二楼,迎宾路 355 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y-ggzy.com/)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资阳区建设工程事务中心,电话:0737-33337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开标评标等招标活动必须接受驻本单位纪检组的监察。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指法定代表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查,异议结果成立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处理异议时,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异议答复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发出。

10.3评标委员会违规受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4招标人的定标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5招标投标活动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第二、第三条,DA/T28-2018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5.2.2.5 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责项目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依据 8.2.2 项目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二种,定期一般 30  10 年。详见表 B.1。未中标的投标文件保管期限 10 年,中标的投标书为永久30 年。

11.联系方式

人:益阳市创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益阳市长春经开区马良小区

人:吴敏

联系电话:18711779800

招标代理: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益阳市金源大厦A座1507室

人:陈先生、汤先生

联系电话:0737-2788296   15573709666

   箱:276793989@qq.com

 暗标制作要求

1、技术标文件不分正副共伍份统一采用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封面、插页、封底;不得在技术标文件内出现投标人名称,不得出现任何能引起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在技术标书内出现空白页,重复页、倒装情况;不得加盖正副本标识;

2、技术文件统一采用仿宋字体;除图纸内、表格内、框图内文字、数字采用5号大小的仿宋字体外,其它文字、数字均采用3号仿宋字体;所有文字不得有任何修饰;不设图签,编页码号(采用5号阿拉伯数字仿宋字体)位于纸张下方正中间;

3、技术文件不做目录。文字部分采用A4复印纸,图纸部分(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采用A3复印纸,图纸集中装订在每一章节的最后;

4、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投标人的资料及可以识别的记号,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5、施工平面布置图严格按规范要求绘制;图纸上所有文字和线条不得采用彩色,线条可用细、粗实线和虚线;不得注明单位名称和任何能引起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

6、投标人只能在技术文件封底规定处(密封线内)填写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且必须用统一提供的硬纸按密封线将其封贴严实

7、技术文件必须采用单面打印(不得双面打印),必须用纯色的牛皮纸包装密封,密封后不得作任何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