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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2018年(增加)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13 17:14:49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常宁市2018年(增加)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第二次),已由湘发改农【201932号文件批准建设,经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常发改招【2019】31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常宁市乡村振兴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常宁市2018年(增加)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第二次)

2.2招标编号:HNXM-ZB-201983-1

2.3建设地点:常宁市罗桥镇、洋泉镇、官岭镇

2.4建设规模:整修山塘22口,改造水井1口,新建、改造灌水渠4850m,新建、改造排水渠4415m,整治小型河道堤岸1010m;配套建设节制闸114处、人行板桥137处,新建取水码头73座(内设生物通道),新建涵管63处、沉沙池23座,新建分水口123处,新建挡土墙100m。新建、改造机耕道6070m;新建下田坡道28处、新建废弃物收集池150处。总建设规模为:10000亩。本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2.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保修;

2.8招标内容及范围:常宁市2018年(增加)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第二次)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2个标段,分标段报名,具体内容如下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控制价(万元)

备 注

常宁市2018年(增加)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第二次)

一标段

洋泉镇庄泉村、新石井村、陈桥村

595.7


二标段

罗桥镇罗市村、官岭镇虾塘村

527.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投标人须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5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提供近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的社保证明)。

3.6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只能参与该项目的一个标段报名投标,重复作废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5.2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20191113日~20191117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将被拒绝。  

6.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图纸及其它资料费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231000,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常宁市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

10.联系方式

  人:常宁市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址: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泉峰西路105号

  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189747455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衡阳市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2单元1303室

      人:汪女士

        话:0734-819105818607344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