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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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11 16:50:04    点击数: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东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该项目经湘农发[2019]82、湘农发[2019]117号文批准建设,经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招[2019]35号文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2019中央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招标人为衡东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东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草市镇、甘溪镇、洣水镇、杨桥镇、蓬源镇、石湾镇、荣桓镇 等七个乡镇31个村。 其中: 一标段地点:草市镇;  二标段地点:杨桥镇、蓬源镇、荣桓镇;三标段地点:洣水镇、甘溪镇、石湾镇 

2.3 建设规模: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4.6万亩

2.4 工程造价:项目总投资约6287万元,监理费用约 125 万元(最终以县财政评审价为准),共分为三个标段;

2.5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2.6 监理质量等级:施工监理工作要求符合《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监理导则》(试行)的要求,确保受监项目达到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  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8 监理服务范围 衡东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监理

标段号

施工

标段号

工程内容

一标段

1--8

建设规模1.31 万亩,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

二标段

11--13,20--24

 

建设规模 2.01  万亩 ,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

三标段

9--10,14--19

建设规模 1.28 万亩 ,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

注:投标申请人只能向其中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多投按无效投标处理。

2.10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承诺: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要求提供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无在建项目,在湖南省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上查询,并出具总监理工程师任职期间在项目建设工地在岗履职天数每月不低于20天的履职承诺书,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4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否则按不合格投标处理。

3.5.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即本项目最低应配备:第一标段总监理工程师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2  人、监理员 5; 第二标段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2  人、监理员 5 ; 第三标段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2  人、监理员 5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6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6月(20194月至20199月)本单位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项目投标;

3.8潜在投标人有认定围标、串标不良行为记录的,从认定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衡东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

3.9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衡阳网站查询为准)。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10 118:30时20191015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清单等技术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清单等技术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清单等技术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套,售后不退,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4.4澄清答疑采用网站公告发布方式。

五、投标保证金

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 ),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其它方式转入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及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为:20191101 9 00 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开标室电子竞拍大厅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11 019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电子竞拍大厅开标。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开标时必须参加,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八、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8.1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8.2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湘建监督【2018240 号)的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东县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电话:0734-5223322    

十一、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东县农业农村局

  址:衡东县洣水镇衡岳北路489

联系人:陈先生 

  话: 13807476625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凤凰中街华苑阁小区3单元3005 

  人:张女士        话:17680269985

 

监管部门:衡东县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

电话:0734-522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