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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丽路快速化改造北延线(含电力隧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7 17:44:57    点击数:0
项目名称万家丽路快速化改造北延线(含电力隧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A4301002019001460招标人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交易分类房屋市政所属管辖范围长沙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家丽路快速化改造北延线(含电力隧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县发改投〔2018〕29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万家丽路快速化改造北延线(含电力隧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沙县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万家丽路北延电力隧道南起特立西路,北至规划信息大道北,全长约7.6km,顺接南段在建220KV电力隧道,其中特立路-捞刀河北、纬三路-绕城高速北为盾构段,电力隧道为圆形断面,内径3.6m,外径4.1m,盾构段长度约5.1km;捞刀河北-纬三路、绕城高速北-规划信息大道北为明挖段,电力隧道为单舱矩形断面,内部断面尺寸为宽2.8m x高3.5m,外部断面尺寸为宽3.4m x高4.1m,明挖段总长约2.5km。

拟建高架桥及其地面道路改造段范围为:起点位于现状万家丽路的福元路口附近,终点位于蟠龙路以北,捞刀河以南。其中,高架桥主线全长约4.2km,标准桥断面宽度为25m,双向6车道,设计时速80km/h,为城市快速路;该段地面道路改造长度约4.8km,标准段道红线宽度为46m,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为50 km/h,为城市主干路。此外,对万家丽路北互通南侧地面道路进行拓宽改造,该段改造范围为:起点位于物流大道,终点位于纬三路,道路改造长度约0.7km,设计速度为60km/h,为城市主干路。

2.4 投资概算: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造价约20.45亿元。

2.5 招标范围: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

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交叉工程、照明工程、景观亮化绿化工程、临时工程、安装工程、支护工程、部分管线迁改土建工程、交通疏解、声屏障、经审查通过的初步设计图纸所涵盖的内容和招标清单所包含的范围等。

2.6 工 期:111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其中电力隧道要求2021531日前完工。

2.7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发包人设计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

(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评为“省级”优良工程(未评为“省优”工程将扣除工程结算价的0.5%,评为“省优”及以上工程将按照长县重工发〔2018〕32号文件进行奖励);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两项①、②资格条件:

①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②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须同时具备)专业甲级资质。

3.3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入围业绩:本项目投标人须满足下列两项①、②中的一项业绩条件:

①投标人近5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中含桥梁和隧道的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其中单座桥梁长度不少于1 km和单座隧道单线长度不少于3.5km);

②投标人近5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中含桥梁和隧道的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其中单座桥梁长度不少于1 km和单座隧道单线长度不少于3.5km)和一个单项合同中含桥梁和隧道的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设计业绩(其中单座桥梁长度不少于1 km和单座隧道单线长度不少于3.5km);设计与施工业绩可以不是同一个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和施工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交)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交)工验收备案表>,施工业绩有效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如不能体现规模需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业主证明

设计入围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技术性审批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时间以批复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规模需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业主证明。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招标时只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5.3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5.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5.5拟任本次投标施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桥隧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其他要求: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初步设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人民币80万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5.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保证保险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9年9月2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10月7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年11月11日09:00时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时)、投标文件、业绩汇总表、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5项内容)、计分(或加分)项证明资料原件(如有)准时参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施工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长沙县招标采购事务中心网www.csx.qov.cn/zbcg

9、行政监督

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1-84023024

10、补充要求

10.1本项目施工企业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评标专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入库并公示的信息作为评审依据,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记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信息不需入库,但开标时要携带原件,并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或影印件,具体内容见资格审查资料要求。

10.2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经查实如有弄虚作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立即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