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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建设新村社区等棚户区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5 17:45:45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鼓区建设新村社区等棚户区改扩建项目已由石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审[2019]2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补助。招标人为石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鼓区建设新村社区等棚户区改扩建项目;

  2.2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涉及户数为1597户,建设内容为建设新村社区等10个社区,39栋建筑物的改扩建工程。主要改造内容为屋面防水隔热改造和外墙立面改造工程,其中屋面工程量为17834.64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

  2.4 项目招标控制价:约1509.6419万元;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规定保修;

  2.7 工期要求:120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并提供近半年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2)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网上查询为准,需提供查询网址,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并提供近半年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的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

  3.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从其它账户转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无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2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 cn/)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4900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衡阳市石鼓区机关大院政府楼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34-817717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太平小区90栋

  联 系 人:毛女士

  电 话:0734-8187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