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祁东县石亭子镇周塘等六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农用地开发)由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祁发改招核字[2019]22号文件批准实施,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祁东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 项目名称:祁东县石亭子镇周塘等六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农用地开发)
2.2 建设地点:祁东县石亭子镇境内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2.4 项目总投资:项目施工费4015807.49元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为准)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2.8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禁止投标;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无在建工程(省外企业以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查询原件为准,省内企业以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2019年03月至2019年08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请从2019年 09月 18日~2019年09 月 22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息)自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补充文件等相关资料,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的澄清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6、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监督。
10.特别说明
本项目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未签订施工合同、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仍未进场施工的中标单位,招标人有权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由中标备选人依次替补,已交的履约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祁东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80747072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107319222
2017年12月5日
电话:400-836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