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衡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厂加药系统改造项目已由衡阳市发改委以衡发改投[2013]105号文、衡发改投[2015]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加药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感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货物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衡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厂加药系统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衡阳市演武坪水厂、城南水厂;
3、招标范围:加药系统改造,设备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交货地点:买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供货;
6、质保期:安装调试验收合同后3年。
二、招标范围:
衡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厂加药系统改造项目,项目工艺采用新型电解食盐加药系统(即次氯酸钠加药系统),内容包括设备及材料、配件辅材等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系统三年免费保修维护,并与水厂现有自动化系统整合上位机画面及软件开发等所有内容。具体内容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以来承接过处理能力不低于20万吨/日(包括20万吨/日)净水厂的设备供货及安装的次氯酸钠发生器系统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1、评标办法: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请投标单位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1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 年9月30日 10 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洲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34-8857718。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联 系 人:易先生
电 话:0734-82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