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县思源实验学校中学部教学综合楼及地下室工程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字【2018】1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及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思源实验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华县思源实验学校中学部教学综合楼及地下室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思源实验学校内;
2.3 规模:新建一栋初中部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12474.99平方米;新建地下室停车场一层,建筑面积4107.62平方米;总投资额29592741.00元。
2.4 工期要求: 27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190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24.229.182.226/)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方式。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24.229.182.226/)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24.229.182.226/)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 上办理好诚信库入库后按流程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9301430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span yes";="" mso-bid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font-kerning:="" 1.0000pt;="" mso-hansi-font-family:="" roman";"=""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color: rgb(0, 0, 0);line-height: 21px;font-family: 宋体;font-size: 14px">。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24.229.182.226/)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电话:0746-2327712。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思源实验学校
地 址: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87469517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东路滨江电力花园1栋B302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7774658740
邮 箱:5102206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