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阳市赫山区沧水铺芙蓉学校建设-旧校区提质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赫山区发改局以益赫发改招核【2019】1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益阳市赫山区沧水铺镇中心学校,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益阳市赫山区沧水铺芙蓉学校建设-旧校区提质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赫山区沧水铺镇中心学校内
2.3 建设规模:该项目包括前后栋教学楼、科技楼、学生宿舍、食堂(礼堂)、室外运动场等提质改造项目,新建风雨走廊、厕所及学生宿舍消防楼梯等内容。招标估算金额约为920万元。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含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
2.5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3.4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5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最低配备为5人,即施工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施工质量事故等情况。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7.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7.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担保
5.1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担保投标承诺格式。
5.2未按要求承诺的,否决其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9月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 9月28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 书面 方式提出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 10月9日09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和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监督机构为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37-4261828。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指法定代表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查,异议结果成立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处理异议时,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异议答复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发出。
10.3、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赫山区沧水铺镇中心学校
地 址:益阳市沧水铺镇
联 系 人:谢伟胜
电 话: 13875301028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龙洲北路26号(邮政银行二楼)
联 系 人:杨 晨
电 话:0737-6807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