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核工业卫生学校综合实训楼八楼机房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核工业卫生学校,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招标范围
2.1招标单位:核工业卫生学校;
2.2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发包;
2.3交货期:3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招标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招标控制价 | 备注 |
1 | 核工业卫生学校综合实训楼八楼机房建设(第二次) | 1批 | 549710.00元 |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拆分品目的投标,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新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整,由投标申请人采用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投标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核工业卫生学校综合实训楼八楼机房建设项目(第二次)”的投标保证金,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方式;
9929966.2凡是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亲自参加投标。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201年月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见中心大厅大屏幕)
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核工业卫生学校监管部门
本项目监管部门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
联系方式
招标人:核工业卫生学校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18974735026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02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3977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