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巴溪大道(坪泥路-长潭西高速)道路工程可研及设计项目 |
项目编号 | A4301002019001586 | 招标人 | 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分类 | 房屋市政 | 所属管辖范围 | 湘江新区 |
1、招标条件
巴溪大道(坪泥路-长潭西高速)道路工程已由长先发改函[2012]356号文、长先发改函[2013]1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可研及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巴溪大道(坪泥路-长潭西高速)道路工程可研及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
2.3建设规模:巴溪大道(坪泥路-长潭西高速)道路工程是坪塘片区的一条重要连接道路,为东西走向城市次干道,东起坪泥路,西至长潭西高速,道路宽度26m,巴溪大道(坪泥路-长潭西高速)两侧有绿化带[宽度同巴溪大道(湘江西岸-坪泥路)绿化带宽度,两侧绿化带宽度为10-20米],全长约1688m。项目总投资约17470.8万元。工程具体规模以最终湘江新区管委会国土规划局批准的内容为准。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设计周期:120日历天,6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批复、完成可研批复(含节能评估),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批复,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备案[巴溪大道(坪泥路-长花路)段需按此节点完成,巴溪大道(长花路-长潭西高速段)需在我司规划设计部发布指令后起3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备案]。
2.6招标范围:包括巴溪大道(坪泥路-长潭西高速)道路工程方案及整体规划设计、可研设计(含节能评估)、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包括相应阶段的估算、设计概算编制等,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形式,全过程报建出图及配合协调。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设计技术说明及要求”。
2.7其他:/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投资额不少于87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入围业绩;
3.4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5项目咨询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6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和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入围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入围业绩的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规模的,须提供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作为补充资料。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 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8月3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9月3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
8、设计补偿
招标人对中标人及其余投标人均不予补偿。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 hnxjxq.hnnan.gov.cn/xqz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行政监督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
0731-88799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