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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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龙兴路(一期)(第二批次)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28 15:53:10    点击数: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沅陵县龙兴路(一期)(第二批次)已由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沅发改字【2013】102号文件、沅发改行审字【2017】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沅陵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沅陵县龙兴路(一期)(第二批次);

2.2  建设地点:沅陵县沅陵镇;

2.3  规模:沅陵县龙兴路(一期)(第二批次)工程项目位于沅陵县城南,西接龙兴大道,东终于G319,道路全长1448.867米,规划为东西向城市级主干道,设计时速40km/h,路幅宽度45米。

2.4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沅陵县龙兴路(一期)(第二批次)的全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技术负责人为本企业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 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六个月(2019年2月-2019年7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同时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

3.7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中,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并在银行进账单用途栏注明是“沅陵县龙兴路(一期)(第二批次)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投标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9091617:00之前,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请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0745-2719307。

6.2 CA办理成功的投标单位,报名请登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办理,报名成功后自行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上获取招标文件。

6.3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从20190827日至2019 092日下午17:3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采用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售后不退。

6.4 本项目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0917930分,地点为: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一楼大厅大屏幕)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沅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沅陵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沅陵县迎宾南路同创宾馆五楼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8974581212

 

采购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龙女士 

电    话: 0745-2211570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天星西路柒星广场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