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15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乙烯部分)已由宁波市发改委以甬发改审批[2018]266号文核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项﹝2018﹞27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15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乙烯部分)安装工程(三标段)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15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乙烯部分)安装工程(三标段)。
2.2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甬舟高速南侧。
2.3建设规模: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15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以下简称“扩建项目”)(乙烯部分)拟新建120万吨/年乙烯裂解、27.4/60.2万吨/年环氧丙烷/苯乙烯、60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16万吨/年丁二烯抽提、40万吨/年芳烃抽提、10/4万吨/年MTBE/丁烯-1、80万吨/年乙二醇、3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30万吨/年聚丙烯、16万标方/小时POX等11套工艺生产装置;以及相关总图运输、储运、给排水、供热、供电、电信、环保、生产管理等配套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等56个主项(具体以总体设计批复或基础工程设计批复为准)。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
2.4建设投资:扩建项目(乙烯部分)可研批复总投资约267亿元。其中:本标段除税合同价暂列1110万元。
2.5计划工期:411天(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中交日期止,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调整工期)。主要计划工期节点:2020年3月30日,安装开工;2020年5月31日,主要土建基础开始交安;2021年5月15日,项目中交;2021年11月15日,项目交工。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安装工程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采购第一批次的3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2.7三标段招标范围:高压消防水系统及给水加压泵站(主项号1810)的安装工程,主要包括构筑物(钢结构部分)、金属贮罐、静置设备、机械设备、管道、给排水、电气、电信、自控仪表等施工、检测检定、调试等工程内容,以及其他需专业分包的所有工作内容和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其他内容。招标范围不包含另行发包的基桩工程、基桩检测、绿化工程、土建工程、无损检测、大件吊装等,工作界面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18。以上主项名称及主项编号,项目基础设计批复时可能略有调整或修改,需以扩建项目基础设计批复文件为准。本工程涉及主项较多,为优化项目管理,招标人保留在相关标段或相关主项界面处局部调整工作内容的权力。
相关主项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水泵站一(建筑面积594m2,一层,建筑高度9.6m),消防水泵站二(建筑面积816m2,一层,建筑高度9.6m);1.2*104消防水罐基础4台,管架20榀,泵16台等其他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图纸资料)。
2.8投标人可在第一批次招标采购的3个标段内任意选择1个或多个标段参与投标,但在本批次安装工程3个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中只能中标1个标段。按照各标段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每个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为一般纳税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及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6年以来具有新建单罐10000m3及以上金属储罐工程施工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非招标人投资(或参与投资)的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包含多主项的标段,要求投标人综合考虑后确定的项目经理部人员配置适用于各主项):
(1)项目经理应持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6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大型石油化工工程安装工程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应持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具有新建单罐10000m3及以上金属储罐项目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质量负责人持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质检员(质量员)证书。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加盖公章)形式(或扫描件)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9年8月20日9时00分至2019年8月26日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9年8月26日9时00分。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元(不分标段)。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10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9年9月10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镇海基地项目管理部D104开标室。
7.3开标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海天路398号北侧。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邮编:315207;
联系人:仲俊松;
电话:0574-86446402;
传真:0574-86446757;
电子邮箱:zhongjs.zhl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邮编:315207;
联系人:胡毅;
电话:0574-86468723;13607221947;
传真:/;
电子邮箱:huyi.jh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
2019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