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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擂鼓石大街中段改造(普照寺路-虎山东路)10KV电力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03 15:38:39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擂鼓石大街中段改造(普照寺路-虎山东路)10KV电力迁改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TAZB2019-5-10

  2.2项目名称: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擂鼓石大街中段改造(普照寺路-虎山东路)10KV电力迁改工程

  2.3建设地点:泰安市擂鼓石大街科大段、干休所段、金山路段、普照寺路段.

  2.4建设规模:本工程涉及科大段、干休所段、金山路段、普照寺路段10KV及以下电力迁改工程部分;拆除部分原有线缆、电杆、环网箱等;新开挖电缆沟,新建电缆检查井、设备基础、敷设排管、电缆、箱变、环网柜等。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批复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6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529.61924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

4.2投标企业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700元/份(招标文件费在开标现场与书面投标文件一同收取,现场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如因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文件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售后不退。

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并按照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

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1-88038619。

注:本项目实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进行报名。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及未在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其投标无效,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28日09时00分,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开标厅(花园路3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督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16号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高科长

电    话:0538-626155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新五马街龙河商贸大厦2号楼315室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朱鲁杰

电    话:0538-5075777

电子邮件:ylzbyx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