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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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国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华为二期10KV线路配电工程(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20 15:43:52    点击数:0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
(元)
附件材料
1华为二期10KV线路配电工程(二次)1详见招标文件3,545,404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本人携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必须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与所投标项目电压等级相应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通过年度自查并加盖省检专用章;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在 “信用中国”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每个工作日上午时,下午时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其他材料;注:报名时,报名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出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提供3份)。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华侨新村10号楼12层1212室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张磊
联系电话:0471-2690990/18247112103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财富港支行账    号:150501706642000001522、账户名称:开 户 行: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国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数码大厦
邮政编码:0120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333714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