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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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坝陵办事处照耀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15 11:11:48    点击数: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阳市坝陵办事处照耀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2019]6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当阳市坝陵办事处照耀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当阳市坝陵办事处照耀村。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有景观和绿化、室外电气、室外给排水、公厕和乡村大舞台、居民及庭院改造、零星工程等。本工程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7)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建筑工程专业各1人;或1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建筑工程专业)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类或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各不少于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近6个月(201811月~20194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9)投标人信用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10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情况公示》“对检查结论认定为‘不合格’且仍在整改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已投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限制部分网员参与招投标活动的通知‘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单位名单’”为依据)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的诚信总分以牵头单位的查询分值为准;并按规定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3.2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516日至201952517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之前,通过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标段)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不同标段)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66900。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件到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厅(当阳市环城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未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达,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当阳市环城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dangyang.gov.cn)、当阳市人民政府网(www.hbdy.gov.cn)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9516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坝陵办事处照耀村村民委员会

    址:当阳市坝陵办事处照耀村

联系人:曾凡柏

    话:1380720500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东住邦科技园A区112单元7

联系人:陈孟媛

   话:188717633751387269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