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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项目新增万泰路桥梁等项目工程检测服务(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08 08:38:52    点击数: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项目新增万泰路桥梁等项目工程检测服务(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已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穗南发改项目〔2019〕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广州南沙产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广州南沙产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体检测、桩基完整性检测、材料常规检测和桩基承载力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一: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项目新增万泰路桥梁等项目工程检测服务(第一标段)。

标段二: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项目新增万泰路桥梁等项目工程检测服务(第二标段)。

2.1.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包含万新大道电力隧道工程、路侧防护带绿化工程、八涌东路工程、万泰路桥梁工程共4个子项目。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1.4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建安费约145586.97 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2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标段一:包括路侧防护带绿化工程(灵新大道东侧、万新大道两侧、红莲路两侧、万泰路(红莲路至十一涌)两侧)、万新大道电力隧道工程、万泰路桥梁工程、八涌东路工程等工程的实体检测和桩基完整性检测等(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方案为准)。

标段二:包括路侧防护带绿化工程(灵新大道东侧、万新大道两侧、红莲路两侧、万泰路(红莲路至十一涌)两侧)、万新大道电力隧道工程、万泰路桥梁工程、八涌东路工程等工程的材料常规检测和桩基承载力检测等(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方案为准)。

根据万顷沙区块新增工程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子项工程,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④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

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招标控制价为646.02万元;标段二:招标控制价为448.70万元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部分检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实施,服务周期需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标段一及标段二)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 其他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投标单位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和已纳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企业,提供证明文件或网上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单位查询网页截图或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承诺)。

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注:1、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其中任意一个标段的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4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如其中一个标段重新组织招标,不影响另一标段的正常招标。

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报名参加本项目的1个或1个以上标段投标,可以只报一套项目班子,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1个标段,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同时报名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只需缴纳其中任意1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

2、中标原则

①评标时标段一、标段二同时进行,但按照标段一、标段二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指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4家的标段,下同)的中标候选人。

②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有效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为标值较大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相应标段按标段内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依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若替补上来的投标人已确定为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有效投标人上升替补,并依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有效投标人都不能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③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④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⑤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标段的中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58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512

网上报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5299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19529845分至20195299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第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tzzs.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广州南沙产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5楼、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兴隆西路珠江嘉园3楼

联 系 人:麦工、周工    电    话:020-39053423020-3908921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0号二楼

联 系 人:梁工        话:13570370436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广州南沙产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 39053423、020-39089215

        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5楼、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兴隆西路珠江嘉园3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电话:020-39910647

    址: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主楼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