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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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区基建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库内施工总承包招标(第一批)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07 09:48:59    点击数:0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7〕80号、穗南发改项目〔2017〕118号、穗南发改项目【2017】338号、穗南发改项目【2017】279号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现对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区基建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库内施工总承包招标(第一批) 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标段1:广州重大装备制造基地(大岗)中船中路工程(K3+400~K6+350段)施工总承包

标段2:凤凰大道工程(进港大道至连溪大道段)施工总承包

标段3:广大附中(南沙)实验学校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4:市南大道快速化改造(黄阁西路-凤凰大道)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标段1:2017-440115-48-01-819864;标段2:2017-440115-48-01-820145;标段3:2017-440115-48-01-819957; 标段4:2017-440115-48-01-820143。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0-39911950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标段1、3、4:广州南沙区珠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39005472

标段2: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39008607

招标代理机构:

标段1: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13622862254

标段2: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794422006

标段3: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5914360371

标段4: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366083281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

标段1:该项目全长约9.4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60米,双向八车道,本次招标为广州重大装备制造基地(大岗)中船中路工程(K3+400~K6+350段)施工。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标段2:该项目位于黄阁镇内,南起已建风凰大道南段与进港大道交叉口,北至现状连溪大道,全长约2.5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60米,双向8车道。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电力管廊、绿化等工程。

标段3:该项目位于南沙区横沥镇,建设内容具体包括:新建江灵北路(横岗大道至久远西路段),道路长约1360米,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度为40米;新建沙嘴西路(庙贝场路至久远西路段),道路长约660米,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规划红线宽度为40米;新建庙贝场路(江灵北路至S111段),道路长约982米,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规划红线宽度为30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桥涵、排水、交通、绿化、照明、管线综合等工程。

标段4:该项目对现状市南大道改造提升,北起现状黄阁西路,南至规划在建的风凰大道东延线,道路总长约4.9公里,规划红线宽度为60米,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面铺裝品质提升,完善慢行交通系统、绿化景观提升、交通设施提升、照明设施提升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的招标内容、规模及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1、本次招标划分为 4 个标段。

2各标段的招标内容、规模及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2.1各标段工程规模:

标段1本项目全长约9.4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60米,双向八车道,本次招标为广州重大装备制造基地(大岗)中船中路工程(K3+400~K6+350段)施工。

标段2:本标段全长约2.5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60米,双向8车道

标段3:本标段新建江灵北路(横岗大道至久远西路段),道路长约1360米,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度为40米;新建沙嘴西路(庙贝场路至久远西路段),道路长约660米,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规划红线宽度为40米;新建庙贝场路(江灵北路至S111段),道路长约982米,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规划红线宽度为30米。

标段4:本标段全长约4.9公里,规划红线宽度为60米,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

2.2各标段招标内容:

2.2.1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桥涵、交通、给排水、电力管廊(综合管廊)、照明、绿化工程及相关市政配套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2)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施工图深化设计(如有)、包竣工图、包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包照管、包移交、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竣工备案、包结算、包保修等)。

(3)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和审计部门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4)中标人派出专人协助招标人开展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等。凡工程中涉及到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质量安全、节能、水利、航道、海事、交通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检查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与验收、落实整改工作。竣工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通过后,办理竣工备案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属于施工方的费用。

(5)创优工作:为实现本项目设定的创优目标所需完成的所有工作(如有)。

(6)发包人认为应当由承包人完成而更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其他工作。

2.3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1:最高投标限价:36740.796909万元。

标段2:最高投标限价:34538.766070万元。

标段3:最高投标限价:23649.595961万元。

标段4:最高投标限价:11030.672653万元。

注:1、以上标段详细划分情况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本次招标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原则如下(具体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同一投标人可以申请参加1个或以上标段的投标,但不能兼中,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同时参与2个或以上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可只配备同一个项目负责人及同一套项目管理人员。本次招标4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如下:

(1)4个标段同时收标、评标,该4个标段按照招标人最终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由大到小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或以上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在其排名第一的标段中将确定其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最大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

(2)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另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另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

(3)若4个标段中有某1个标段招标失败,将不影响其他标段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4)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项目、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957日至20196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5700 时00

           截止时间:20196390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   开标室)。

3、开标时间:

开始时间:201963900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

6、投标担保的金额:各标段均为人民币 50 万元(各标段均须单独提交),缴纳时间: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标段1、2、3、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号)的要求设置。

(注: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 符合扩大承包范围条件的广东省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还应提供《扩大承包工程范围承诺书》。

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详附件四)。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符合附注规定

注:1)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中须有一方在广州南沙区人民政府网最新公布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区基建办)承包商预选库(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类)(正式库)”名单内,联合体中其他成员与前述单位须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联合体中其他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须与前述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此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特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母公司或总公司和子公司或分公司的等上级或下属关系)

3)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联合体中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联合体主办方为准。

4)在广州南沙区人民政府网最新公布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区基建办)承包商预选库(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类)(正式库)库内单位如因受10、关于联合体投标注2)条内容影响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不适用《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区基建办)承包商预选库管理办法与履约诚信评价实施细则》中(企业不诚信综合评分标准负面清单)的第一条第(二)款内容。

或10、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时)须为“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区基建办)承包商预选库(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类)(正式库)”的库内单位。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www.gzcc.gov.cn/gzcc/jszxbszy/201808/1f4f5b0b9b4146f4b6f7b5ab7bded530.shtml)

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详见附件三,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6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6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39911950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拒绝12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十九、其他说明:

1、鉴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在评标时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任职情况作出声明。声明内容见附件一《投标人声明》第四条的规定。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招标人将对其公开通报,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2、满足投标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只要参与本招标项目任意一标段的投标均视为积极参与投标,不适用《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区基建办)承包商预选库管理办法与履约诚信评价实施细则》中(企业不诚信综合评分标准负面清单)的第一条第(二)款内容。

3、关于异议及投诉。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

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招标代理: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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