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南高新区南区C10、C11部分地块场平工程已由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潼发改审〔2018〕9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潼南区工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潼南区工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潼南高新区南区C10、C11部分地块场平工程
2.2 建设地点: 潼南高新区南区
2.3 工程规模:场地平整面积约3155.03亩(包含C10-15地块、C10-16地块、C10-18地块、C10-19地块、C11-5地块、C11-7地块、C11-8地块、C11-11地块、C11-12地块、C11-14地块、C11-16地块、C11-17地块、C11-18地块、C11-19地块),土石方挖方量约1500万方。
2.4 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及各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与各标段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各标段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4个标段。
一标段包含C10-15地块、C10-16地块、C10-18地块、C10-19地块。
二标段包含C11-11地块、C11-12地块、C11-14地块、C11-17地块。
三标段包含C11-16地块、C11-18地块、C11-19地块。
四标段包含C11-5地块、C11-7地块、C11-8地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
3.3 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3.4 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5 开标时招标人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参加。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开标会的,必须由本单位拟派的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并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在本单位自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原件),若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养老保险原件,任缺一项或身份验证不合格,则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若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拟派的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与开标现场验证身份时的项目经理不一致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19 年4月 26 日起,在重庆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http://www.cqtnjy.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http://www.cqtnjy.cn)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年 5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朝阳路5号江北新城国防大厦。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tnjy.cn)及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潼南区工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潼南区金潼大道工业园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3-445715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国际社区商务楼A座609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5178770101
2019年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