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2018年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衡东县潭江口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建设项目已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批(2019)0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衡东洣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8年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衡东县潭江口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东县杨林镇贺家桥村洣水河段西侧区域相关地段
2.3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规划总面积965亩,其中:退耕还湿及湿地修复规划红线面积362.3亩(种植面积196.9亩);退耕还林种植面积2.7亩;残林生态修复改造红线面积400亩;湿地动物配置面积196.9亩;田梗抬升7880米,试点项目主标牌2块,试点内容宣传牌2块,监测点定位指示牌4块。通过退耕还林、还湿,湿地提质等工程设施,预计新增、提质改造湿地面积967亩,新墙、修复林地面积771亩,污水削减能力最大可达到1776.1万m3/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4计划投资: 392万元。(具体以财政局评审中心出具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2.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执行
2.8 招标范围:2018年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衡东县潭江口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9标段划分:该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均需提供从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由投标单位购买的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
(4)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5)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潜在投标人有认定围标、串标不良行为记录的,从认定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衡东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四、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内,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 年4月 18日至2019年4月2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投标中及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不得擅自变更,若须变更须征得业主同意并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否则将拒绝其投标并按违约处理。
6.3凡资料不全、超过时间者,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如未按规定时间到账作废标处理。
6.4招标文件每套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施工图1000元/份,均售后不退。
6.5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及补充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公告并及时下载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机构为衡东县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电话:0734-5223322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东洣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地 址:衡东县洣水镇永佳路
联系人:秦先生
电 话:13974731988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凤凰中街华苑阁小区3单元3005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7680269985
监管部门:衡东县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电话:0734-522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