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泽大路管廊外部电源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泽大路管廊外部电源配电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BTZB-GCSG-1907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洁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5418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姜洁 0431-845418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孟令新 0431-8866189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同时具有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四级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4 投标单位近三年(2016年-2018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6年-2018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9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并加盖鲜章;10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是新成立的企业,须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并符合财政部令第87号;1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附截图并加盖鲜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240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16日 08:30 至 2019年04月22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综合部309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于2019年04月16日至2019年04月22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综合部309室购买招标文件,转账单位需在转账的次日持银行转账凭据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到招标公司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整,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4)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铂悦酒店2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